臭氧消毒技術是1840年一位德國的化學家C.F.舍拜恩發明的消毒技術,于1856年被用于水處理消毒行業。目前,臭氧已廣泛用于水處理、空氣凈化、食品 加工、醫療、醫藥、水產養殖等領域,對這些行業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隨著臭氧消毒的廣泛使用,也要做好相應的臭氧濃度監測工作,避免臭氧濃度超標對人和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4月份,國家標準委員會發布了GB28232-2020 《臭氧消毒器衛生要求》等消毒強制標準,替代GB28232-2011《臭氧發生器安全與衛生標準》。
標準規定了臭氧消毒器的原材料要求、技術要求、應用范圍、使用方法、檢驗方法、運輸和貯存、銘牌和使用說明書。適用于通過介質阻擋放電、紫外線照射和電解方式產生臭氧的臭氧消毒器。
性能要求:
1介質阻擋放電式臭氧消毒器
對于大、中型臭氧消毒器,臭氧產量的調節和控制范圍應為10%-100%;
輸出的濃度應在其標示值±10%范圍內;
以空氣為氣源,臭氧消毒器產生的氮氧化物(NOx)濃度不得大于臭氧濃度的2.5%;
用于飲用水消毒時水中溴酸鹽濃度應≤0.01mg/L,甲醛濃度應≤0.9mg/L。
2紫外線照射式臭氧消毒器
臭氧氣體濃度應≥60mg/m3;
在開機5min后,正常工作狀態下紫外線等輻射照度應達到穩定,波動范圍不大于均值的5%;
新紫外線燈的有效壽命應≥1000h。
3電解式臭氧消毒器
臭氧濃度≥100mg/L,電耗應≤52.5KW·h/kg;
臭氧消毒器輸出的臭氧濃度應在其標示值±10%范圍內;
臭氧消毒器平均壽命應≥20000h;無故障工作時間累計應≥4000h。
關于臭氧濃度監測在標準中第4.4 監控裝置提出:
宜對臭氧濃度進行在線監測,將氣體或水中臭氧濃度控制在工藝設計要求的范圍內;
應對設備工作場所空氣中臭氧濃度進行監測,防止臭氧泄漏。有人狀態下空氣中臭氧濃度超過規定的限值時,裝置應報警并立即關機。
宜具有數據存儲、打印功能。
在有人條件下使用臭氧消毒器,使用臭氧氣體消毒時應密閉,周圍環境中臭氧泄漏量應≤0.1mg/m3;密閉條件下臭氧消毒一個工作周期結束后,密閉室內臭氧氣體殘留量應≤0.16mg/m3。
標準附錄還給出了臭氧濃度測定的方法:
1、碘量法
在實驗室內采用化學法準確測定臭氧消毒器所產生臭氧氣體或臭氧水所含臭氧的濃度。
2、儀器法
(1)紫外線吸收法
按照朗伯·比爾定律公式,在臭氧對光波長的吸收系數和樣品池光程長度值已知條件下,檢測光強度,測算出臭氧濃度值。
(2)電化學法
根據電化學原理,利用被測氣體在傳感器工作電極和對電極上發生相應的氧化還原反應并釋放電荷,通過外電路形成電流,電流大小與氣體濃度成正比,從而實現對目標氣體的定量測量。
紫外線吸收法具有低功耗、高精度、抗干擾性強、使用壽命長等特點,是常見的臭氧濃度監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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